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二条有效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