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的应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