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投入使用的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加强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

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应当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责。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