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程序第五十六条有效对多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