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程序第五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