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程序第四十七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