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十八条有效生态保护应当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控的原则,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空间的方式,保护本底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功能,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退化。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