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的,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及时汇总整理,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连同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以及审查发现的问题,一并交由有关制定机关研究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