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探索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工作质量。人大常委会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备案审查,也可以委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