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第四章 防汛抢险第三十三条有效因黄河滩区自然行洪、蓄滞洪水和蓄滞洪区蓄滞洪水等导致受淹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