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第六十一条有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板),及时公示改造设计图纸、改造内容、施工单位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