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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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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

第十九条

有效

本年度产生的废弃食用菌菌包,应当在下一年度生产周期开始前完成回收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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