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权益保障以及与职称评定有关的服务,采取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用工求职洽谈会等方式,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