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创业服务专项业务,向社会公开征集、推介发布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为创业人员提供方案指导、风险评估、资源对接、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