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就业支持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对口支援新疆优势,通过援疆政策、援疆项目,开拓就业岗位,优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各民族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