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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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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

第四十三条

有效

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通过、批准和施行的日期。

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2日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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