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