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