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依法给予被侵害老年人必要帮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