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一)属于重点优抚对象的;(二)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四)属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扩大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对象和项目范围。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