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乡村公路沿线绿化按照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的要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