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编制乡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城乡建设、农业项目建设、乡村旅游等规划相衔接,满足民族民间文化、文物古迹、生态环境、水利设施保护和水土保持、防灾减灾等方面需求。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