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