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章 造价依据第五条有效建设工程造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标准,包括下列内容:(一)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三)工期定额和劳动定额;(四)人工、材料(设备)与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造价依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