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造价控制第二十五条有效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建设工程造价有争议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