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造价控制第十九条有效施工企业应当在批准的设计概算内,根据施工图、施工方案、定额标准和预算价格、市场价格等计价依据,依法编制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定额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