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造价控制第十八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依法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定额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