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造价控制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委托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业编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