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造价控制第十三条有效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合理确定,按建设程序有效控制。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造价咨询,鼓励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全过程造价咨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