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激励保护机制,实行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调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解决行政争议。

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