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六章 行政复议调解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激励保护机制,实行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调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