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七章 行政复议保障、指导和监督第五十五条有效自治区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