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