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八条有效代表要求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代表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