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七条有效代表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代表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