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学习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则,加强对组成人员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