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因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女方,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依法给予适当帮助。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