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五十六条有效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