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自治区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自治区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