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治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自治区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自治区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