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制度,对市有关部门、各区及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