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等的标准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