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不得对中小企业设定歧视性市场准入条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