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推进企业商事登记便利化,简化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优化注销登记程序,推行简易注销登记,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