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信息,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