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