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运输结构和运力的调整,引导运输企业加强车船用油定额管理、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组织开展重点运输企业油耗统计和考核工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