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榆林、延安以及渭北等草原建设保护重点区域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