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