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品质提升与道地性保护第十六条有效积极推进人参药食同源科技研发,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人参为原料的药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延长人参产业链,增加人参产品附加值。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