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与运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数据生产、流通、利用、共享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引导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全流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